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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入行,乱象丛生”?拿捏好公益组织的“七寸”才是关键!

张以勋 公益慈善论坛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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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

在公益慈善论坛读者群,各地的公益伙伴时常会分享自己遇到的困惑与难题,或者讨论一些公益行业共同关注的话题,其中很多问题与民政部门的管理有关,而且同样的问题,在不同地方的民政部门处理方式和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在我之前写过的一篇文章《别让不作为、乱作为的民政干部阻碍社会组织发展》中也有提及。

公益组织的现状与未来发展之路,除了和负责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的民政干部业务素质息息相关,也和相关制度的设计思路以及执行情况有很大关系。如果这两方面出了问题,必然会影响公益组织的发展以及公益慈善事业的进步,所以非常需要我们不断审视和反思,调整思路及时纠偏,保证大方向正确的同时抓住关键点,获得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万入行,乱象丛生”?

有一些专家和民政干部,觉得目前中国的公益组织之所以乱象丛生,就是因为注册门槛太低了,于是开始提高注册资金的标准。难道这么多年公益组织发展状态不理想,要怪国家把注册门槛设得太低了?

我觉得,要怪也应该怪国家花那么多钱,竟然养了一帮没有认真领会中央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没有能力认真研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人,白白浪费了我们纳税人的钱钱。

在公司的注册资金早就从实缴制改为承诺制的情况下,你们却自以为是地提高注册资金的门槛,难道注册资金越多,公益组织越规范越专业?公益行业的乱象跟注册资金的高低有什么必然联系吗?咱们广州2016-17年可是尝试过零元注册资金,不用找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在民政登记的哦,你们用哪只眼睛看见广州的社会组织因为零元注册就乱象丛生了?

当前的乱象,其实跟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民政干部,那些学问不精、不懂装懂、胡言乱语的专家脱不了干系。没心思,没能力为公益组织提供所需的支持和服务,甚至误导、阻碍公益组织的发展,搞得公益组织想好好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做点实事都挺难。现在倒好,学会把责任推给国家了?!

你想啊,把公益组织注册门槛抬那么高,政策限制那么多,公募资格、税前扣除资格越来越难获得,公益越做越郁闷,以后谁还有积极性去注册公益组织呢?盲目提高注册资金门槛的结果,就是让更多愿意做公益的个人和团队仅仅因为凑不够注册资金就被迫放弃注册,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游离于政府有效监管范围之外,难以获得足够的资源,难以实现更高层次的健康发展,这种状态下才最有可能更乱好吗?

既然注册公益组织那么难,注册后又如此憋屈,还不如注册个公司,个体户都行,一边合法地赚钱,一边开开心心做公益,绝对会名利双收,多好?!毕竟,法律也没禁止公司和个体户不能做公益,甚至也没禁止公司在章程中规定利润不分红,扣除成本后全部用于公益目的啊!

现在而今眼目下,民政最该做的事,不是提高注册门槛,而是提高服务能力。怎么服务?引导和帮助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专业化做事,透明化生存,可持续发展,简单说就是让大家知道怎么做才能不违法不违规。如果强监管弱服务,监管过度,时间一长很可能就把大部分社会组织管没了,因为现在完全合规的公益组织真没几家。

公益组织的“七寸”到底是啥?

公益圈通常会使用舶来的三大部门理论来解释政府、企业和公益组织的伙伴关系,但在法律上、现实中却面临无法对标的尴尬。比如,理论上我们认为三大部门都是分工不同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现实中很多人却认为公益组织就是政府的助手,是政府职能的补充,是拾遗补缺的,是管与被管的关系。如果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组织是政府部门的补充,那么作为第二部门的企业也是政府部门的补充,是为政府拾遗补缺的吗?显然说不过去啊!为何不能像对待第二部门一样对待第三部门呢?为何有些人会矮化或贬低公益组织的地位呢?

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会限制上市公司的管理成本不高于10%吗?会给企业颁发融资资格证书吗?会规定企业员工的工资不高于同行业平均工资的二倍吗?但公益组织为何会拥有如此特殊的待遇,被附加上各种限制呢?世界上很多国家并没有公募许可制度,也没有限制管理费的比例,他们的公益组织乱来的多吗?贪污很严重吗?也没有吧?

当然,除了上市公司,各国的市场监管部门也不会要求普通企业公开自己的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但为何全世界都会要求所有公益组织公开透明呢?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证明你是公益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民间性、志愿性等基本属性啊!只有公开透明,公众才知道公益组织收到多少捐款,花出去多少,用在什么地方了,效果或成效如何?才知道公益组织做事的专业能力好不好,财务管理是不是规范,能不能让人放心?

都说打蛇打七寸,公益组织的七寸是啥?公开透明!所以负责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 民政部门,如果拿捏好了这个七寸,保证了公益组织的非营利性等基本属性,其他问题都不是什么大问题。现在中国的社会组织,注册挺难,要求很多,但公开透明一直都不如人意对吧?七寸没抓好,跑去管了很多自己不该管的事儿,民政干部累,公益组织怨,老百姓也不满意。

而且,公开透明也不等于信息公开,或者说信息公开只是公开透明的方式之一,只能反映公益组织的部分状况。比如公益组织除了通过网络等渠道向公众公开某些信息,还可以主动为捐赠人或公众提供参与和体验的机会,促进对机构和项目的了解和信任,也是一种效果不错的透明方式。

民政干部也不能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收发文件,看公益组织提交的各种材料实施监管,毕竟很多时候交来的材料中都是想你看到的东西,不想让你看的你是看不到的。所以,除了信息公开,公益组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通过实地考察、督导或实时监控(如食堂)等方式来了解和评估自身的运作是否健康规范,也算是一种公开透明。

这么一看,制度设计真是个需要智慧和专业的技术活啊!如果制度的设计以及执行抓不住重点,看不清本质,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什么都想管,处处设限,这也要资格,那也要许可,连注册资金都要不断加码;或者乱管一气,手伸得太长,比如民政抢了财政和税务部门的活儿,甚至把公益组织下个月在哪里搞什么活动都安排妥了。长此以往,公益组织的发展就可能障碍重重,停滞不前,长期处于低水平发展。这对国家,对社会,显然都不是什么好事。

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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